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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浏览次数:104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时30分50秒
    一.委托代销:委托方或受托方
    1.清单or货款or满180天三者孰短 
    2.代销6% 
    3.出现先销项后进项,甚至无法抵扣进项的情况

    二.总分机构移送
    1.两个以上统一核算 
    2.同一县(市)除外 
    3.用于销售(向购货方开票,向购货方收款)
    4.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票或收款:分别向总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

    三.自产或委托加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或投分送

    四.外购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

    五.外购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进项转出不得抵;也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

    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赠送不动产或无形资产、
    1.公益或以公众为对象除外 
    2.自然人无偿提供不算视同销售)

    七.单位和个人向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公益除外)

    八.企业集团内单位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

    九.自产/委托加工/购买货物通过公益组织、县级以上政府及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免税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
    责任编辑:麦积会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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