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步
上一步
行业会计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8322018年09月20日 09时09分49秒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1.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2.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3.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责任编辑:麦积会计学校
最新资讯
  • 10-30通过麦当劳改名,用税务筹划的角度去分析
  • 08-28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转为一般纳税人!利害分析!
  • 08-28需要进行企业筹划的企业有哪些?
  • 01-22会计人员学习Excel的7大习惯,让工作事半功倍
  • 推荐阅读
  • 关闭按钮
  • 您好,欢迎来到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官网
  •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确认安排!
  • 麦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