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基本政策要求
学分要求: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
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
学分计算标准为1学时(不少于45分钟)折合1学分12
适用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需自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学分有效期:
继续教育学分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其他视同继续教育形式: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可折算9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通过一门课程考试可折算90学分。
三、学习入口为各网校继续教育平台。
2025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于7月2日关闭,请考生们抓紧时间做好继续教育,避免错过报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