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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2018《经济法基础》教材答疑!

    浏览次数:487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16时13分49秒

    财政部关于2018年初级会计教材中的《经济法基础》答疑已公布,一起来看看,你是否已跟上了学习的步伐呢?快看哪些知识点是需要注意的!

    1.教材第136页【例4-9】的计算过程(2)中,请问10 000是如何计算得出的?例题中没有该数字。

    解答:1.06(亿元)=1.06×10,000(万元)

    2.教材第136页【例4-10】的题干(1)中,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0.22万元为什么在计算过程中没有算进去?它是不能抵扣的吗?

    解答: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符合抵扣规定凭证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教材第160页【例4-21】解析中(1)中,请问10 000是如何计算得出的?题目中没有这个数字。

    解答:1(元)=1÷10,000(万元)

    4.教材第334页倒数第14行,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中,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问不满6个月是否应该按照半年计算?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不断变化,请以财政局最新公布为准!

    责任编辑:麦积会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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