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公司减资意味着偿债能力下降,公司法要求必须书面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注意是“并于”二字。二者是并列关系。
1.注意事项:
通知债权人是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若是企业违反减资程序,比如未通知债权人的,存在视同抽逃资金的风险,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若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参考依据:
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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