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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2017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确定以及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7282017年02月12日 15时02分12秒

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跟随麦积会计培训学校一起来学习2017《税法一》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确定以及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例题•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元。下列正确的是( )。(成本利润率5%)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571.43元

C.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8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答案】D

【解析】本题目为受托方提供原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条件,应按销售自产货物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1500×17%=10455(元);本期应纳增值税=10455-340=10115(元);本期应纳消费税=61500×30%=18450(元)。

【重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这样组成的价格才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

【例题•单选题】

某烟花厂受托加工一批烟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没有同类烟花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

A.6000

B.6750

C.7941.18

D.20250

【答案】C

【解析】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52941.18×15%=7941.18(元)。

【学习难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包括的特殊内容。

举例:收购原木价款支付收购款10000元,委托实木地板厂加工成一批实木地板,支付运输单位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000元,则组价公式中的“成本”为:10000×(1-13%)+1000=9700(元)

特例:如果将收购的烟叶送往另一家企业委托加工成烟丝

委托加工烟丝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收购实际支付价款+实际支付价外补贴+实际支付烟叶税+实际不含税运费(列入委托加工合同)-计算收购烟叶的进项税

例如,某烟厂收购烟叶支付烟农价款40000元,未支付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并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1000元将烟叶送到加工企业(列入加工合同),则:

该烟厂应纳烟叶税=40000×(1+10%)×20%=8800(元)

该烟厂增值税进项税=(40000+8800)×13%=6344(元)

该烟厂委托加工的烟叶成本=40000+8800-6344+1000=43456(元)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责任编辑:麦积会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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