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步
上一步
纳税申报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2252018年07月19日 15时07分58秒

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呢?又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呢?快跟麦积重庆税务培训机构来看看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发生非正常损失导致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某企业购入了原材料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5000*16%=8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

贷:银行存款5800

如果这批原材料因为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了,那么应该做的分录是:

借:营业外支出580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

2、改变材料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上述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80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

上述原材料无偿赠送其他单位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580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

游刃有余的应对各种税务实务问题,尽在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责任编辑:麦积会计学校
最新资讯
  • 04-162020年税务师报考延期?考试大纲已公布,速查!
  • 03-28重庆税务师考试一起报五科该怎么学习?
  • 03-28重庆税务师备考各学习阶段应该做哪些练习题?
  • 03-282018年重庆税务师考试科目这么搭配考起来更容易
  • 推荐阅读
  • 关闭按钮
  • 您好,欢迎来到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官网
  •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确认安排!
  • 麦积官方微信